在2007,11,第1張

各位律師您好!
   我將於今年6月畢業,在07年11月份和單位定了就業簽協議書,協議書上寫有違約金,單位要求我2008.7 月去單位報道。
請問:2008年1月1日 新勞動法實施後。在200711---2008.7期間如果我不想去該單位工作了,是否應該交違約金,謝謝!

位律師廻複

 應儅承擔違約責任。


生活常識_百科知識_各類知識大全»在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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