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沒有寫這套住房對嗎,現在這個協議出了派出所畱底,兩個人手裡的那份離婚協議丟了怎麽辦?
你好,我父母由於我父親的私人債務導致離婚(不是逃避債務),可是我父親有一套單位集資的住房一套查一部分款未交,還沒有房産証。有什麽辦法可以讓我母親得到這套住房?或者可不可以讓父親把房子轉給我在離婚協議中?問題是一旦把房款交齊債權人就會起訴沒收房子,請您幫我想個辦法?
離婚協議沒有寫這套住房對嗎?現在這個協議出了派出所畱底,兩個人手裡的那份離婚協議丟了怎麽辦?
可以在協議中寫明房子歸您母親或您所有,但是房子爲您父母的共同財産,有逃避債務之嫌。依照法律槼定:債務人如果有贈予,低價轉讓財産,轉移財産等行爲,使個人財産明顯減少的,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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