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之前的這些情況的投訴還有用嗎?

在這之前的這些情況的投訴還有用嗎?,第1張

律師你好:
   公司現在的理由是因爲我在領取失業金所以可能不可以交三金。這樣可以嗎?
   我是否可以要求拿現金。或補交2007年1月--2007年5月這段時間的三金這段時間我不在公司上班。
   我是否需要把失業金退廻社保中心。
   如果現在公司說他準備開帳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這之前的這些情況的投訴還有用嗎

位律師廻複

不可以拿現金,除非單位同意,已經廻答了你的問題,可以不再領取失業保險金,轉爲繳納保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行爲說明你有責任的,單位無法爲你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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