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支付,從繳款日計算還是約定交房日算?
我與賣房人簽定的商品房買賣郃同中約定:逾期交房,賣房人要支付利息;一方違約要支付對方違約金3萬元。現在已與約定交房日逾期3個多月了,賣者拒不交房。
請問:對方除支付違約金外,我還能要求對方支付已與一年前所繳給對方的房款10萬元的利息嗎?如果支付,從繳款日計算還是約定交房日算?
郃同中有明確約定,你可以主張,按郃同約定日期主張.
我與賣房人簽定的商品房買賣郃同中約定:逾期交房,賣房人要支付利息;一方違約要支付對方違約金3萬元。現在已與約定交房日逾期3個多月了,賣者拒不交房。
請問:對方除支付違約金外,我還能要求對方支付已與一年前所繳給對方的房款10萬元的利息嗎?如果支付,從繳款日計算還是約定交房日算?
郃同中有明確約定,你可以主張,按郃同約定日期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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