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工商登記表”“法人聯系方式”“兩人以上証明”,這些我們都沒有辦法拿到,怎麽辦?
我弟弟在騎自行車上班途中,遭遇車禍身亡。事情發生後,我去他上班的單位要求開証明,單位以我弟弟還是試用期爲由,不給任何証明。(他是在一家足療機搆上班,上班時間爲中午爲12:00次日淩晨1.00,事情發生在中午11:30分)
如果個人申請工傷認定,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工商登記表”“法人聯系方式”“兩人以上証明”,這些我們都沒有辦法拿到,怎麽辦?
請律師給於指點,謝謝!
可以電話曏我諮詢有關情況,或者登陸我的百度空間,查看西安工傷認定一文.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