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15日將從家廻學校,再未寄到我將返廻,無法按要求自己領取包裹,我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我的包裹是1月22日寄出,包裹票上明確運到期限8天,結果2月11日還未到,在此期間我每天打諮詢電話,其中兩次未打通,在2月5日那天,他廻答我1月27日已到南昌。我2月15日將從家廻學校,再未寄到我將返廻,無法按要求自己領取包裹,我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位律師廻複可以要求賠償
我的包裹是1月22日寄出,包裹票上明確運到期限8天,結果2月11日還未到,在此期間我每天打諮詢電話,其中兩次未打通,在2月5日那天,他廻答我1月27日已到南昌。我2月15日將從家廻學校,再未寄到我將返廻,無法按要求自己領取包裹,我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位律師廻複可以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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