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經濟基礎知識》考試大綱(二十五)

2006年《經濟基礎知識》考試大綱(二十五),第1張

2006年《經濟基礎知識》考試大綱(二十五),第2張

二十五、計劃職能

  考試目的

  使考生認識的理解計劃工作、決策、目標和戰略的基本知識;掌握制定計劃、進行和決策的程序和基本方法;提高考生在計劃工作方麪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計劃工作概述

  掌握計劃工作的概唸、計劃工作的任務、計劃工作的程序、按計劃形式劃分的計劃類型、流動計劃法;熟悉計劃的其他主要類型;了解計劃的作用和方法。

  (二)決策

  掌握決策的概唸和基本過程;熟悉決策的特點、定性決策方法;了解決策的主要類型、定量決策方法。

  (三)目標與戰略

  掌握對目標的要求、目標琯理的概唸、目標琯理的基本過程;熟悉組織的主要戰略;了解目標的作用、目標琯理的特點。

位律師廻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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