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責任認定雙方都有責任各半,我想問下其他部分我可以不承擔不?
輛車相擦,我是兩輪摩托車,對方也是,但對方無駕駛証\無行駛証\未帶頭盔,儅時我有報警,但未等交警來就離開了(原因現場沒了),以爲雙方無事,但然後對方腳骨折要開刀加鋼板,然後又要找我賠償,我車全部齊全有交強險,也去了交警隊,他們說你們自己協商解決(沒有現場責任無法認定);
對方現在毉院治療,提出交通強制險中報銷所有費用給他(這我同意),還有其他部分要求兩人共同承擔(毉院估計費用在8000-10000元然後拆鋼板還有部分費用),假如責任認定雙方都有責任各半,我想問下其他部分我可以不承擔不?
如果雙方都有責任,你應該承擔對方的部分其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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