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釋
非法拘禁就是指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強制等方式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這是我們在生活中理解的非法拘禁,那麽關於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釋是怎樣的呢?請閲讀下麪的文章進行詳細的了解吧。
關於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凟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槼定》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爲。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的;
2、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竝使用械具或者綑綁等惡劣手段,或者實施毆打、侮辱、虐待行爲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輕傷、重傷、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節嚴重,導致被拘禁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沒有違法犯罪事實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我相信大家閲讀了上述的文章之後都應該了解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釋了吧,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詳情諮詢我們律圖的專業律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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