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2年登記結婚?
我2002年登記結婚,但是2001年我的婆婆公公廻遷一套房子,寫我丈夫的名字。
1、我想問這套房子屬不屬於我丈夫的婚前財産
2、我想問如果我和我丈夫離婚,這套房子我能不能分得一部分
您好,這個關鍵要看這套房子的房本是何時取得的,時間在你們登記結婚之前還是之後。若是在你們登記結婚前,那屬於您丈夫的婚前財産。你們離婚的話,這套房子不會作爲夫妻共同財産而被分配,但如果你們是協議離婚,可以由你們兩人自己這套房子的分配進行約定,或者,根據你們離婚的實際情況,你有可能獲得這套房子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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