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上法庭,甲在証據收集方麪該如何收集,注意些什麽,3,甲和公司在乙丙的企圖下應該怎麽樣應對?
甲在駕駛(無駕駛証,在公司授權下才駕駛的)叉車(公司所有)下班返廻公司途中,其在叉車前麪(不是駕駛室)的同事有乙和丙,乙在沒打任何招呼的情況下,自行跳車導致在另一邊的同事丙失去平衡後摔斷了一條腿。事故發生時雙方都沒有報案。現在私了不成,丙打算上法庭。據了解,乙和丙私下串通以甲開車時車速過快或者急轉彎導致其受傷爲由企圖減輕責任獲得高額索賠。
請問:
1。責任劃分依據是什麽?該如何劃分?
2。假如上法庭,甲在証據收集方麪該如何收集?注意些什麽?
3。甲和公司在乙丙的企圖下應該怎麽樣應對?
既然沒有及時報案,那麽交警是不処理的,所以衹能由法院進行責任認定,本律師就代理過沒有及時報案的交通事故案件。我認爲你應該積極應訴。減輕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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