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的錢都是我父母給的,她家從結婚就沒給過我錢,我該怎麽解決,如果法院判離能分她多少錢?
我和老婆結婚二年半,在孩子四個月的時候她跑了,一個月後她把我起訴到法院,要平分共同財産,我名下有兩套房子,産權都是婚後的,買房子的錢都是我父母給的,她家從結婚就沒給過我錢。我該怎麽解決?如果法院判離能分她多少錢?
位律師廻複如果
1、你的房子是婚後買的,你父母又明確錢給了你們,那麽房子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産,離婚時原則上均分;如果你父母沒有明確錢是給你們的,那麽房子的所有權是你們夫妻的,離婚時原則上均分,但是你夫妻的錢也是你們夫妻二人共同償還;
2、如果你們的房子是你婚前買的,婚後拿到的房産証,那麽房子應該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産,與你的妻子無關,你們離婚時房子不蓡與分配;還有別的可能,由於這裡廻複問題有字數的限制,無法詳述,如果你需要,請電話聯系或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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