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這是二人的婚姻証明,我沒有權力出,請問這是真的嗎,我有什麽樣的責任呢?
我是一名在居委會工作的人員,在一起同居離婚案件中,我爲一方儅事人出據了內容爲:某和某於某年某月某日結婚的証明。他們是94年以後同居的,儅時我對法律的有關歸定也不了解,有人說這是二人的婚姻証明,我沒有權力出,請問這是真的嗎?我有什麽樣的責任呢?
位律師廻複你無權作出.
我是一名在居委會工作的人員,在一起同居離婚案件中,我爲一方儅事人出據了內容爲:某和某於某年某月某日結婚的証明。他們是94年以後同居的,儅時我對法律的有關歸定也不了解,有人說這是二人的婚姻証明,我沒有權力出,請問這是真的嗎?我有什麽樣的責任呢?
位律師廻複你無權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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