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事部人說,工資條上是1500底,其它的是加班費,請指點,我該怎麽做?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在一家服裝公司上班!去年我休産假,我是剖腹産的,也是晚育,按照勞動法我應該拿到3個月産假,一個月難産(剖腹産)晚育15天 對嗎?
二:工資結算:應該是按我的正常公資結算,比如房補我也應該能拿到的吧?
三:公司因爲了不交個人所得稅在我們的勞動郃同上簽的是850的工資,而我的實際工資是2600,我沒有工資條,衹有每月到銀行帳的清單,這個如果上勞動仲裁我能拿到按哪個結算?今天公司人事部又找我談,說按1500給我算,按4.5個月,但是是按1500算,因爲我從來沒有看到過公司的工資條,今天人事部人說,工資條上是1500底,其它的是加班費。請指點,我該怎麽做?
應該按銀行卡上的12個月的平均金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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