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証據是否可以証明,如果不行,在沒有工資單和勞動郃同的情況下我怎麽才能証明我父親是在城鎮工作的?
賠償標準:我父親是建築工人,出事前在市裡已工作一年多;但是建築公司的非正式工,無法提供勞動郃同和工資單、佔住証;但事實我父親又是在城裡打工的。現建築公司同意寫相關証明(內容:我父親是公司的非正式建築員工,已經在南通工作一年多;工資的收入的標準;加上(5-10位同事的簽字));還有一份我父親08年自己寫的每天工作紀律。
請問律師,以上証據是否可以証明,如果不行,在沒有工資單和勞動郃同的情況下我怎麽才能証明我父親是在城鎮工作的。請律師們明示。
建築公司寫的証明蓋上單位公章就沒問題了,如果不能蓋章可以讓同事出庭作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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