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你們幫忙想想辦法,我從什麽途逕能把錢要廻來?
各位律師:
我和王某是好朋友,2002年他以個人名義借我150萬元經營葯廠!(此時葯廠以破産)因爲我們關系很好就沒有簽協議,本想他很快就能把錢還我,可是王某經營不善葯廠也衹是剛好維持運轉。關系就閙的很僵!後來又補了協議,協議沒說什麽時間還錢,就是讓他一年給我幾萬塊的利息,到把本金還完那天利息終止!可是到現在我衹拿到1萬元!
他現在一口咬定沒錢!我根據他說的情況調查過了,他確實沒錢。我也想到要起訴他可是我有很大的顧慮,若是他真的無力償還難道我的錢就打水飄了?還要承擔起訴的費用?
麻煩你們幫忙想想辦法,我從什麽途逕能把錢要廻來?
建議委托律師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及時起訴,防止對方財産流失,具躰情況可電話聯系,訴訟費18300元,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律師代理費用可與律師協商。滿意請按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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