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取保後讅了,現在又要我去檢察院,我不明白了,我根本沒打他,怎麽就弄成故意傷害了?
我是一家企業的經警(門衛),在5月3日早上,我去單位上班,我們科長告訴我,一會有個醉鬼別叫他進,我說好。過了1個小時左右,坐出租車來了個人,我問他找誰?他說找我們經理,我看他一身酒味,肯定就是科長說的那個人,我說經理不在,他又要找別人,我說現在是五一放假期間,單位都沒有人,衹有我們保衛人員。然後那個人就罵我,說我不讓他進。我來氣了,我就罵他,讓他出去。
這時候他就過來用拳頭打我,我爲了不讓他打到我,我就推他,他反複過來打我好幾下,我推他肩部和胸好幾下,之後別人把我們拉開。我就去辦公室了。
我想諮詢一下,我們這派出所在第二天給我做了筆錄,沒說我怎麽樣,5月12日那人弄了個傷情鋻定。給我取保後讅了,現在又要我去檢察院。我不明白了,我根本沒打他,怎麽就弄成故意傷害了?望各位幫我一下,謝謝了。
必須有証據証實有其它原因致害,搞清通常情況下肋骨折了2根能否在下午正常活動否則對你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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