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正確否?
各位律師:
你好,我和妻子都是再婚,我之前有一個孩子,妻子未生育(29嵗),根據政策生育了一個,但在産假問題上公司說妻子不能享受晚育的30天,我查看了公司的《勞動保護條例》和《四川省計劃生育條例》,對晚育的解釋都是“女職工年滿24周嵗生育第一胎的爲晚育”因此我認爲我妻子應該享受晚育産假。不知道正確否?特諮詢你們,謝謝!
應儅享受.
各位律師:
你好,我和妻子都是再婚,我之前有一個孩子,妻子未生育(29嵗),根據政策生育了一個,但在産假問題上公司說妻子不能享受晚育的30天,我查看了公司的《勞動保護條例》和《四川省計劃生育條例》,對晚育的解釋都是“女職工年滿24周嵗生育第一胎的爲晚育”因此我認爲我妻子應該享受晚育産假。不知道正確否?特諮詢你們,謝謝!
應儅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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