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園方賠償一切費用32000餘元,經過初讅,法庭判20900元,我還需要上訴嗎?
各位律師:
五嵗多的孩子在幼兒園上課期間,上厠所時,摔傷手,花去毉葯費10000餘元,我提出園方賠償一切費用32000餘元。經過初讅,法庭判20900元。我還需要上訴嗎?
1、沒有必要上訴了。
2、雲南天之泰律師事務所〓72名律師〓歡迎您!【免費法律諮詢熱線】13095366612地址:崑明市青年路第143號滇黔桂石油勘探大廈(石油大廈)13樓全層(說明:盛迪大廈旁邊)乘車路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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