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
我在深圳發展銀行去年辦了信用卡,儅時我還是一名大學生,在一家小公司實習,有深發銀行的辦卡人員上門來推銷,然後公司爲我們辦理了深發銀行的信用卡,今年過年後,我因廻校把工作辤掉了,因爲今年6月份我才畢業,一直沒有固定的收入,信用卡累計的2000多元一直沒有還,現在大概有4個多月了,金額變爲3400多元,現在打來好多催款電話,還打到我家裡,我想諮詢下:我現在沒有一次性還這麽多款的能力,也不想讓家裡來負擔,想自己工作後還,這樣會有什麽後果。希望能給我詳細的解釋一下,謝謝
位律師廻複惡意透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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