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果老婆把她所有收入都孝敬她媽媽了,離婚時這部分錢是不是就沒我的份了那?
(1)婚後生育國家給補貼的幾萬元生育保險金屬於夫妻共有的婚後財産嘛?這個錢肯定是婚後産生的。
(2)婚後孝敬父母的錢離婚時怎麽算?比如:我給我媽5萬塊錢,我媽又拿這個錢給我們付了一部分首付買房,那麽離婚時我媽可以要廻這部分款和這部分款的增值部分嗎?
(3)如果老婆把她所有收入都孝敬她媽媽了,離婚時這部分錢是不是就沒我的份了那?
謝謝律師!
您好!
1、生育保險金屬於夫妻共有的婚後財産;
2、婚後父母贈與的錢財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給一方的,應屬於贈與給雙方屬於夫妻共財産,故你媽不可以要廻這部分款和這部分款的增值部分;
3、你老婆把所有收入都孝敬她媽媽,需要提供相關証據,否則將會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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