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行爲算不算法律上說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如果我上訴離婚可以已此要求她賠償嗎,証據怎麽收集呢?
各位律師:
我還想問一下,
1。我老婆現在住在她父母家,但她也偶兒白天廻來一次或者晚上住一夜,請問我們這種情況算不算分居?
2。如果她和別的離婚男人生活在一起半年或一年,這種行爲算不算法律上說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如果我上訴離婚可以已此要求她賠償嗎?証據怎麽收集呢?
問題較多,可電話諮詢.
各位律師:
我還想問一下,
1。我老婆現在住在她父母家,但她也偶兒白天廻來一次或者晚上住一夜,請問我們這種情況算不算分居?
2。如果她和別的離婚男人生活在一起半年或一年,這種行爲算不算法律上說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如果我上訴離婚可以已此要求她賠償嗎?証據怎麽收集呢?
問題較多,可電話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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