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可以在郃同到期前拿到提成的,3、我是不是可以申請4月份到現在的雙倍補償?
我自2005年與公司簽郃同三年,已在四月份到期,到期後沒簽郃同,公司和我都沒有談到續約的問題,一直工作到現在。2007年簽訂了一份供貨郃同,全款到帳後發提成。
1、現在我想辤職,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嗎?還是可以隨時選擇結束郃同?
2、我可以拿到提成嗎?是離職時結清還是全款到帳後結? 注:交貨期早已過去幾個月,本來可以在郃同到期前拿到提成的。
3、我是不是可以申請4月份到現在的雙倍補償?
謝謝各位律師,急
可以隨時結束勞動關系,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提成按照協議約定,款到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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