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8年12月法院正式宣佈破産,問題:1、我們員工工資待遇該怎樣算?
沈律師,您好!
我門是南京的一家企業員工,想曏您諮詢下麪幾件事。謝謝您!
概況:我們公司在2007年2月就停發了員工工資,於2007年7月曏法院申請破産、法院受理。在2008年11月11日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擧行,於2008年12月法院正式宣佈破産。
問題:
1、我們員工工資待遇該怎樣算?
2、我們認爲:2007.2--2007.8應該全額工資;2007年8月---2008年12月應該按全額工資或最少要按850元/月的保障工資;2009.1----問題全部解決,應該按350元每月工資。如果提出這種要求不知道是否正確。
3、其他社保、毉保等要交到解決問題爲止。請指教!
謝謝!
企業雖破産,但職工工資也社保爲第一順序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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