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卻堅持說房子不是他的,是他幾個姐姐的,也就是說他不分給我房子的一半,請問我應該怎麽做?
(1)我和現在的老公談了十年戀愛,2007年10月登記的結婚,但是他在2008年3月被我發現他有了外遇,我很氣憤,之後一直在想挽廻,卻發現沒有用了,於是我決定和他離婚;
我們有一套房子是他父親畱給我們的,但是他卻堅持說房子不是他的,是他幾個姐姐的。也就是說他不分給我房子的一半,請問我應該怎麽做,才能得到我應有的那一部分。
還有我要求他賠償我2萬元,他卻說自己拿不出來那麽多錢,我很無助,請律師給予我幫助,謝謝!
解答如下:
1、首先看房産登記的所有權人是誰。如果登記的所有權人是你老公,且其取得房産的時間是在你們結婚後,則房産一人一半。否則你無法分得房産。
2、其它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産也可主張平均分配。
3、若有你老公外遇的証據,可主張賠償。成都王立波律師13981737191qq:106745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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