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一直住著不走,趕他他都不走,而且男方他已經結婚了,也生了一個小孩,這我去那裡告他呢?
各位律師:
我和他離婚後,男方一直住著不走,趕他他都不走,而且男方他已經結婚了,也生了一個小孩。這我去那裡告他呢?
1、應儅去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2012脩正)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琯鎋;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琯鎋。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琯鎋。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鎋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琯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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