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和我離婚,請問那2套房子現在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産,如果離了我能分的一套住房嗎?

就要和我離婚,請問那2套房子現在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産,如果離了我能分的一套住房嗎?,第1張

各位律師:
我老婆的母親於2008年8月把2套房子到公証処公証房子贈給我老婆了,她母親是有精神病的,我想一定是我老婆搞的,她母親於20O9年1月生病去世,現在她有第三者了,就要和我離婚請問那2套房子現在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産如果離了我能分的一套住房嗎還有一點就是我們結婚後一值與她父母住在一起的。她父親是20O7年5月去世的。

位律師廻複

解答如下:
1、如該房産系你妻子的母親各人財産,你妻子的母親贈與你妻子的財産,屬於你妻子的個人財産,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産,離婚時你無法分割。
2、如該房産系你妻子的父母共有的財産,則你妻子的父親去世後,該房産屬於你妻子父親的部份應按法定繼承処理,即你妻子可取得部份房産,且該部份房産屬於你和你妻子共同所有,可要求分割。
3、案情複襍,建議攜材料麪詢律師爲佳。成都王律師:電話:13981737191QQ:1067458247(請注明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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