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結婚沒辦理登記手續算事實婚姻嗎,(再婚的時候和前夫沒辦理離婚協議)後來我再婚算重婚嗎?

我和前夫結婚沒辦理登記手續算事實婚姻嗎,(再婚的時候和前夫沒辦理離婚協議)後來我再婚算重婚嗎?,第1張

你好,曹書珍律師:
2006年年底我和前夫結婚,因不到結婚年齡所以沒去登記。(結婚前已有身孕)
2008年8月因夫妻感情不和,經常吵架我就帶著孩子離開了前夫家,和前夫分居
2008年10月底驚人介紹又結婚了!也在行政機關登了記!儅時廻娘家前前夫說過孩子由我帶著,後來又把孩子搶過去了!我想要孩子!請問孩子判給誰?(現在孩子2嵗半)
綜上所述,我和前夫結婚沒辦理登記手續算事實婚姻嗎?(再婚的時候和前夫沒辦理離婚協議)後來我再婚算重婚嗎?

位律師廻複

你有可能涉嫌重婚罪,孩子的撫養雙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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