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5日兩人未辦理結婚手續共同生活,現在石某想離婚,兩人無子女,請問処理?

1992年4月5日兩人未辦理結婚手續共同生活,現在石某想離婚,兩人無子女,請問処理?,第1張

各位律師:
石某女1972年1月出生,王某男1969年出生,1992年4月5日兩人未辦理結婚手續共同生活現在石某想離婚兩人無子女,請問処理?

位律師廻複


1、二人是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
2、石某可以自動解除同居關系,不需履行手續
3、同居期間的財産按夫妻共同財産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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