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賠償費也拿不到了,要強制執行也要有財産才能執行,我就不明白了,難道就沒有其它的辦法了嗎?
官司已經一讅過了,事後法官表示官司是對方輸了,但對方願意調解。可是賠償的數額太少了,我不同意。法官又表示要等判決也可以,衹是對方是個私營公司,如果拒絕賠償,或者公司倒閉了,就人也找不到,一點賠償費也拿不到了,要強制執行也要有財産才能執行。我就不明白了,難道就沒有其它的辦法了嗎?請各位大律師幫忙出個主意吧,謝謝了,十分感謝。
位律師廻複查詢其財産狀況,如有足夠財産,應立即申請財産保全,確保勝訴判決執行;若經查該公司確無財産且經營狀況不佳的,建議你同意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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