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丈夫是否有權獲得部分動拆遷款,還有她丈夫那邊她可以主張什麽權利?
各位律師:
我的一個朋友結婚9年,有一女孩,現住在丈夫家中,最近準備離婚,她丈夫家的房子是婆婆名下的,現在她自己的父母那邊正準備動遷(她的戶口也在那裡,丈夫沒有),請問她動遷之後獲得的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産,她丈夫是否有權獲得部分動拆遷款?還有她丈夫那邊她可以主張什麽權利?
如果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安置補償款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産,離婚後獲得的就是個人財産了,至於她丈夫那邊的權利,如果限於房産方麪的,該房産她沒有份額。
各位律師:
我的一個朋友結婚9年,有一女孩,現住在丈夫家中,最近準備離婚,她丈夫家的房子是婆婆名下的,現在她自己的父母那邊正準備動遷(她的戶口也在那裡,丈夫沒有),請問她動遷之後獲得的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産,她丈夫是否有權獲得部分動拆遷款?還有她丈夫那邊她可以主張什麽權利?
如果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安置補償款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産,離婚後獲得的就是個人財産了,至於她丈夫那邊的權利,如果限於房産方麪的,該房産她沒有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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