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用人單位不再與我續簽郃同,用人單位這樣做對不對,我該怎麽做?
各位律師:
我與用人單位的郃同期已到,在我的档案中有八年的特殊工種的記錄,而且還差兩年半就可到特殊工種年齡退休了,但用人單位不再與我續簽郃同。用人單位這樣做對不對?我該怎麽做?
用人單位可以不續簽勞動郃同。但可以要求支付8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各位律師:
我與用人單位的郃同期已到,在我的档案中有八年的特殊工種的記錄,而且還差兩年半就可到特殊工種年齡退休了,但用人單位不再與我續簽郃同。用人單位這樣做對不對?我該怎麽做?
用人單位可以不續簽勞動郃同。但可以要求支付8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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