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能夠否要廻,要通過什麽辦法,我母親需要負什麽責任,如果用報案的話需要什麽流程?
各位律師:
08年5月我母親在鄕政府開會,會議上說有失業証的就能交勞動保險,於是我母親就想幫我阿姨辦理勞動保險,但是我阿姨已經過了年齡。我母親找到相關負責人諮詢,他推薦說有人說能辦,我母親就信了。08年6月1日她把她的兩萬多塊錢交到那個人的手裡了,打了收條,目前那個人的電話也不通,人我們也找不到。我想請問一下能夠否要廻,要通過什麽辦法,我母親需要負什麽責任,如果用報案的話需要什麽流程。謝謝指教!
直接曏公安機關報案。寫一份報案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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