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9日離職,我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我能得到相應的補償嗎?
各位律師:
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1個月,這三年裡公司一直沒有勞動郃同,在本月,公司開始補簽勞動郃同,所以我沒有簽,第二天我自願提交了離職申請表,我是2008年4月14日進公司的,2009年3月19日離職,我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我能得到相應的補償嗎?保險公司還是有投保的。
你提出離職的原因是什麽?可以提出勞動仲裁.
各位律師:
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1個月,這三年裡公司一直沒有勞動郃同,在本月,公司開始補簽勞動郃同,所以我沒有簽,第二天我自願提交了離職申請表,我是2008年4月14日進公司的,2009年3月19日離職,我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我能得到相應的補償嗎?保險公司還是有投保的。
你提出離職的原因是什麽?可以提出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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