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一下如果我們要求以現金的形式補給我們以前6年的保險金是否有道理?
你好,李永建律師:
我們是一家家電銷售公司的員工,已經在此公司工作了7年,去年公司改制斥退一部分員工,他們要求補償以前的三險,(以前沒有郃同)他們離開的給補了(現金的形式)我們在職的也要求補,公司說你們在職的以後再說,到現在公司又說能補交的給你們交上,你們外地戶口就沒辦法,沒法給你們現金,2008年3月簽訂了郃同新的保險已經上了,我想知道一下如果我們要求以現金的形式補給我們以前6年的保險金是否有道理,謝謝!
你好!協商可以的!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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