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放棄産權,請問現有兩套住房的房産証能否都寫成兒子的名字,需要什麽証件,需要辦理什麽手續?

父母放棄産權,請問現有兩套住房的房産証能否都寫成兒子的名字,需要什麽証件,需要辦理什麽手續?,第1張

各位律師:
原有私房民宅一套,産權証上是父母與兒子共有的。現因房屋被征購,同時分得兩套住房。因種種原因,父母放棄産權請問現有兩套住房的房産証能否都寫成兒子的名字
需要什麽証件?需要辦理什麽手續?

位律師廻複

房産繼承過戶。房産繼承應先到被繼承房産公証処辦理房産繼承公証,再到房産交易中心辦理房産繼承手續。繼承公証需要帶兩個証明和兩個証件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証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証明;
3、繼承人的身份証明;
4、被繼承的房産証或其他証明文件。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到房産交易中心辦理房産繼承所需提交資料
1、房屋所有權証書;
2、繼承公証;
3、繼承人身份証及複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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