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人到時好多拿點錢,她不準備給我錢的,所有的錢都她拿,我不同意,想問下我是否可以拿我自己那份錢?
你好,郭毅律師:
我前婆婆有套房子現在要動遷了,裡麪有我前婆婆,前夫,孩子和我的戶口。房子是10平方,我是在離婚前戶口遷入的,我前婆婆的意思是叫我現在再去結婚,多個人到時好多拿點錢,她不準備給我錢的,所有的錢都她拿,我不同意,想問下我是否可以拿我自己那份錢,還有孩子的撫養權是我前夫的,我想同時把孩子的撫養權拿廻來,是不是可以拿孩子的那份動遷費,
你可以主張你的份額,小孩的撫養權你可以爭取,假如小孩的撫養權歸你,那麽你可以以小孩的名義要求小孩的份額由你代爲保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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