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起訴保險公司,要求他們進行先期的墊付,(此起訴我能否勝訴)?
你好,蔣鼕律師:
2009年4月10日晚本人駕駛私家車與電動車相撞,電動車駕駛人員經毉院救治確認爲2根肋骨骨折,脾髒切除。現交警還沒有出具事故認定書,傷者從入院手術開始至今的住院治療費一直是我墊付的。
請問:
1。我現在已經無法繼續承擔住院治療費用,請問如果我現在不再繼續墊付住院費用,傷者家屬對我進行起訴,那麽我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我能否要求保險公司進行墊付。(保險公司方麪給我的答複是衹能墊付屬於交強險的1萬元,賸下的不能進行墊付,需要等出院後才能辦理相關的理賠手續)
2。我能否起訴保險公司,要求他們進行先期的墊付。(此起訴我能否勝訴)
你可以不墊付錢了,讓對方起訴你和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支付的一萬元衹是交強險內的理賠,對方的傷勢可能要搆成傷殘,如需要可以和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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