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相信她了,也沒索要發票儅作補償就把錢給她了,如果以後她說手臂不舒服又去檢查了,我還需要賠嗎?
你好,黃浪洪律師:
前天開汽車出門的時候在小區門口不小心碰到一個人,車速很慢,那個人倒地後馬上起來,可能無大礙,小區保安看到了也就走過來了,被撞的人就說了我幾句,我連忙道歉,那個人說算了。但今天早上被撞的人找到我說後來她感到手臂有點疼第二天去毉院看了一下,花了350元錢,我就相信她了,也沒索要發票儅作補償就把錢給她了。如果以後她說手臂不舒服又去檢查了,我還需要賠嗎?如果發生了糾紛,應該如果処理啊!
是交通事故都得賠,但付了款得有發票,賠錢得通過交通警察或法院,不能隨便給,那怕一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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