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陸妙卿律師:
4月6日晚上,我朋友駕駛摩托車和小車相撞,造成腦內出血,腳撞傷,腦殼撞裂,現在住在毉院,由於我沒有在現場,不知道是什麽情況,據說我朋友逆行,和小車相撞造成,可是該路段我了解由於沒有人行道,他在路邊上行駛。和小車相撞,可能小車車速過快造成。現在小車認爲不付主要責任,不付毉葯費,毉院要停葯,問交警說雙方都有責任,我該怎麽辦?責任該怎麽劃分?另我朋友摩托車証照齊,就是保險剛過期幾天,我朋友家庭條件很差,才、小車說買的有全險,雙方錢該怎麽出呀?急!
位律師廻複根據事故認定來主張。協商不成,可以訴訟肇事對方及保險公司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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