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遷組這種做法對嗎,還有我們結婚時用公積金在中原買了一套商品房對動遷有影響嗎?
各位律師:
我老公是廻滬知青,因爲舅舅是精神病所以阿姨做了監護人,戶口也就遷進了阿姨家,後來阿姨的單位真配了一間房給她,她的戶口就遷出了姨夫家,老房子裡衹有我老公和姨夫兩個戶口。但是老房子裡另外還有三本戶口,這三分人家到動遷組去吵,說我老公的戶口不能算他們家的,動遷組也就把我老公排除在安置範圍外。動遷組這種做法對嗎?還有我們結婚時用公積金在中原買了一套商品房對動遷有影響嗎?
這種情況把您老公的戶口排除在外是不對的,您購買的商品房不影響你們的動遷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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