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結婚十二年,因爲她有了別的喜歡的人,我和妻子離婚後,妻子可以分得財産嗎?

我和妻子結婚十二年,因爲她有了別的喜歡的人,我和妻子離婚後,妻子可以分得財産嗎?,第1張

各位律師:
房屋戶名是父母的名字,
我和妻子結婚十二年因爲她有了別的喜歡的人我和妻子離婚後,妻子可以分得財産嗎?

位律師廻複

一般不會分道你父母的財産,你們衹能分割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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