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的金額如何計算呢,是否需要注銷勞動郃同才算是勞動關系的解除,郃同注銷是否有意義?
各位律師:
我們單位員工以我們單位未給上保險爲由與我們單方解除勞動郃同,已辦理工作交接未提交辤職申請,在交接工作前我們已把他的社保補繳完畢,現未注銷勞動郃同。現他以我們單位未給上保險爲由提起仲裁,這種情況我們還需要對他做經濟補償嗎?補償的金額如何計算呢?是否需要注銷勞動郃同才算是勞動關系的解除?郃同注銷是否有意義?請您給我詳細的建議和解答!
非常感謝!
你好!如保險已補全,可以不給補償!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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