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矛盾了,她又定親了,請問她和我是事實婚姻嗎,我們有哪些責任和義務,應該怎樣処理關系?
你好,吳丹律師:
老師好,我和她是03年過年經人介紹認識的,定親後沒領結婚証她跟我一起到上海打工,生活6年生有2個小孩,我們的關系雙方家庭都認可的。07年老家動地就把她戶口遷到我家了,有戶口本,上麪是我戶主她配偶和倆小孩的戶口在上麪。現有矛盾了,她又定親了。請問她和我是事實婚姻嗎?我們有哪些責任和義務?應該怎樣処理關系?謝謝!
你們屬於同居關系,非法定婚姻關系。可以隨時解除同居關系。小孩的撫養和財産的分割比照婚姻關系來処理。雙方可以就此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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