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被告辨稱自己沒有叫原告幫下貨,原告是自己玩耍輪胎致傷的,現雙方都沒有人看到原告是怎麽受傷的?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不知道作爲受害人在這案情裡該得到多少的賠償損失與承擔責任。下麪是案子情節:
原告與被告之間相鄰,一日,被告的店裡的輪胎到貨,原告說被告叫其幫下貨,在下貨過程中被輪胎致傷,住院花了6000多,要求賠償各項費用共計9000多元,但被告辨稱自己沒有叫原告幫下貨,原告是自己玩耍輪胎致傷的,現雙方都沒有人看到原告是怎麽受傷的,原告自己也沒有証據來証實自己是在幫被告下貨時受傷的,衹有原告自己一人說法。那輪胎高1.5米,重約200多斤,憑一人之力是不容易滾動的,被告說原告自己去滾輪胎玩的說法也是站不住腳的。尊敬的各位律師能不能給些知道。謝謝!
店主應該給與賠償,他不賠就起訴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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