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不願意,能否要求財産確權,125平方米的大房確權在小孩子的名下?
你好,焦春偉律師:
四、2007年6月到期的與開發商協議歸還的新房三処:
1、甘霖坊125平方米住房一套和甘霖坊75平方米住房一套歸男方所有。
2、甘霖坊90平方米住房一套歸女方所有。
3、三套住房在辦理房産証時必須加上兒子的名字。
五、以上四処房産男女雙方均不得私自交易買賣,如需交易應通過對方同意,對方有第一購買權,所得款按交易時市場價,賣方衹得25%,餘75%歸兒子所有。
現諮詢:男方現在準備再婚(在125平方米的大房)。我希望他在75平方的房內結婚,原因是小孩馬上就要進入高中要在市區買房(我們目前在郊區)。可他不願意。能否要求財産確權。125平方米的大房確權在小孩子的名下?確權後他就不能裝脩125平方米的房子了
我們認爲如果您要処理本案,還是應儅以孩子的名義進行確權爲好,確認孩子對産權有75%的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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