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的口供能做爲仲裁的証據嗎,好象有一條法律是說同案的有利害關系的人的口供不能算証據對嗎?
你好,焦春偉律師:
我們公司的員工每個人可以購買1個內部優惠價格的的公司産品,我的因爲用完了,所以就給同事一點錢,用了他們的份額買了其他的到市場上賣了,然後公司說我違反槼定把我開除了,我的這個事情在上次在這裡發表過,現在馬上要仲裁了,我收到了公司發出來的証據,其中絕大多數是公司保安找同事的談話記錄,有同事的簽名,有的同事說我說謊什麽的,有的同事說收了我的錢,把事情不利的地方往我身上推,請問同事的口供能做爲仲裁的証據嗎?好象有一條法律是說同案的有利害關系的人的口供不能算証據對嗎?
最好多收集一些証據,証人証言衹是一種証據,一般還需証人出庭作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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