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以爲自己做過的事別人不知道,小心報應,後來打他單位電話,他沒接,發條短信給我說,錢過幾天還?
你好,廖霄翔律師:
我在2008年12月借男友3000,無借條,有滙款憑証,年底男友還了2000,還有1000一直沒還,我們2月分手,1000元我至今未拿到。我打電話一直不接,後來我在他QQ空間上畱言說他是騙子,別以爲自己做過的事別人不知道,小心報應。後來打他單位電話,他沒接,發條短信給我說,錢過幾天還。3天後他看到我在QQ空間上的畱言,說我沒証據,他說錢他可以說還給我了,還說他可以告我汙蔑他,給他造成損失
他欠我錢,現在還反咬一口,說我在網上畱言損害他名譽,他可以搞得我在現在單位混不下去,他說他最多就是老賴,不是騙子,就因爲在QQ空間上說他是騙子,現在搞得我很被動
那就別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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