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中與協議不同之処均以協議爲準,十五人同股同權,問一下,丙方的權益受法律保護嗎?
你好,陳磊律師:
我們成立了一個公司,實際出資人均爲一人,稱爲甲方,工商登記時有四人,除甲方外還有乙方三人。在出資的收據上乙方三人簽字時注明實際出資人爲甲方。另外還有十一人爲丙方,這十一人工商登記時是沒有的,但是甲乙丙三方共十五個人私下簽了一個協議,說明公司股東共是十五人,章程中與協議不同之処均以協議爲準,十五人同股同權!問一下,丙方的權益受法律保護嗎?
本案涉及匿名股東問題.丙方通過贈與取得公司股權,雖然沒有在工商機關登記,但是由於我國公司法股東登記採用對抗主義原則,因此,協議有傚,但是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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