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房子是不是就是我一個人繼承了,如果不在婚前公証財産,婚後兩人共同償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麽分配?
各位律師:
請問,我在婚前購置了一処房子,應該是25萬,我交了首付15萬,其餘10萬採取公積金貸款分15年還完,如果在償還貸款期間結婚了,兩人共同償還貸款,但是一旦遇有離婚情況,這個房子還是不是我的如果不是我個人財産要怎麽分配如果我想在婚前戶主變更爲我父母的名字,以我父母的名義(實際還是我來還貸款)還完貸款後,父母指定房産爲我繼承,那房子是不是就是我一個人繼承了。如果不在婚前公証財産,婚後兩人共同償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麽分配
1、先評估該房屋的價值,然後按結婚之後你的配偶所支付的部分在其中的比例來分配;
2、如果掛在你父母的名下同時你父母指定該房産爲你一個繼承的話則爲你一個人繼承了;
3、沒有婚前公証財産,則按照雙方共同償還貨款的部分來分配該部分所佔的比例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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